歡迎您使用智聞捷發(以下簡稱「本平台」)提供之新聞稿發佈服務。為保障您的權益並釐清雙方權責,請於註冊前詳細閱讀以下條款。當您點選「同意」後,即表示您已閱讀、瞭解並完全同意接受本服務條款之所有內容。
第一條:稿件內容與發佈裁量
- 編輯裁量權:所有提交至本平台之新聞稿,本平台及各端點新聞編輯部基於新聞倫理與專業判斷,擁有最終的稿件修改權、標題建議權與是否刊登之裁量權。
- 內容合法性與免責聲明:使用者應確保所提供之稿件內容(包含文字、圖片、連結等)皆為合法、真實且無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隱私權或任何權利。若因稿件內容引發任何法律爭議或求償,概由使用者自行負擔一切法律及賠償責任,與本平台無涉。
- 稿件修改:為符合新聞格式及各媒體平台之規範,各新聞網站編輯部有權對稿件進行小幅度修改,包含但不限於錯別字修正、標點符號調整、段落重排或刪減不當行銷詞彙。最終刊出之稿件可能與原稿稍有不同。
- AI 先期審稿不等於保證刊登:本平台之 AI 先期審稿僅為法律風險提醒。如果審核通過,並不保證一定能夠通過各網站編輯部的最終審查。各網站編輯部的最終審查,可能會依照網站屬性以及是否過度商業化,進行審稿以及文字的編修。為求新聞自由,各網站有最終刊登與修改內容的裁量權,發稿前請務必知悉。
第二條:特許行業與嚴禁發佈之內容(高風險違規條款)
為符合中華民國相關法令,本平台嚴格禁止發佈以下內容;若稿件觸犯以下情形,本平台及合作媒體有權直接退稿、刪除或終止服務,且概不退費:
- 金融與理財違規:未經台灣金管會合法立案之海外券商、外匯、虛擬貨幣、差價合約(CFD)之招攬與導流;新聞稿內嚴禁包含「保證獲利」、「入金優惠」、明示或暗示之「開戶/註冊連結」及任何非法投顧行為。
- 醫療與保健違規:違反《醫療法》、《藥事法》或《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之內容;包含但不限於宣稱療效、誇大不實之醫療廣告、未經核准之藥品促銷,以及將保健食品包裝具備醫療效果之宣傳。
- 違法與公序良俗:涉及詐騙、博弈、色情、毒品、釣魚網站;或針對同業進行惡意批判、攻擊性文字,以及任何違反中華民國法律之行為。
第三條:大陸地區商品、服務及廣告新聞稿之刊登限制
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以下簡稱《兩岸條例》)第 34 條及大陸委員會訂定之《大陸地區物品勞務服務在臺灣地區從事廣告活動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商業新聞稿、公關稿或廣編特輯在法律實務上均會被認定為「廣告或促銷推廣活動」。凡稿件涉及大陸地區之物品、勞務、服務或其他事項,使用者應遵守下列規定:
- 絕對禁止刊登之項目:依《管理辦法》第 6 條及相關函釋,下列事項即使包裝成新聞稿,亦一律不得刊登:
- 招攬臺灣人民、企業赴大陸投資。
- 銷售大陸地區不動產、建案宣傳。
- 兩岸婚姻媒合、仲介廣告。
- 未經許可之大陸職缺招募、赴陸工作之人力或勞務仲介。
- 未經核准之醫療技術、專門職業服務宣傳。
- 未經許可輸入之物品或服務,例如未獲臺灣主管機關審核許可之大陸遊戲、出版品、影音串流(OTT)或未准許進口之商品。
- 內容之絕對紅線:依《兩岸條例》第 34 條第 2 項規定,稿件內容不得有下列情形:(a)為中共從事具政治性目的之宣傳(包含統戰、政治宣傳、黨政機關政績宣傳等);(b)違背現行大陸政策或政府法令;(c)妨害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
- 得發布之範圍:須符合《管理辦法》第 5 條之許可範圍,包含:(a)經經濟部合法准許輸入臺灣之大陸商品(如正常報關進口之消費品、電子產品之品牌活動);(b)依法取得文化部審核許可之出版品、影音、文化交流展覽;(c)純粹客觀之產業趨勢、科技發表,且未涉及前述禁止項目、無政治宣傳、無未經許可之商品或服務促銷導流。前述稿件原則上應使用正體字(繁體中文)。
- 純大陸公司之稿件:若委刊者為純大陸公司,且所推廣之商品或服務未在臺灣取得合法落地或許可,本平台受託刊發即有觸法風險,本平台將不予受理;涉及禁止領域(如招商、房產、未經許可之服務)者,屬明文禁止行為,一律拒絕刊登。
- 法律責任與賠償:依《兩岸條例》第 89 條規定,委託、受託或刊登未經許可之大陸廣告,或違反前述禁止規定者,處新臺幣 10 萬元以上 50 萬元以下罰鍰,主管機關得限期停止或沒入該廣告,並得按次連續處罰;本平台作為受託刊登者,同屬處罰對象。使用者應於送稿前確認稿件符合上述規定並據實告知稿件與大陸地區之關聯;本平台有權要求使用者提出輸入許可、審核許可等證明文件,未能提出或經判斷有違規疑慮者,本平台得直接退稿、刪除或終止服務,且概不退費。如因使用者隱匿或違反本條規定,致本平台或合作媒體遭主管機關裁罰或受有其他損害,使用者應負全部賠償責任(包含罰鍰、律師費及其他相關費用)。
第四條:成人影音、情色內容與性影像之刊登限制
凡稿件、圖片、影音或外部連結涉及成人影音、情色或性暗示內容、成人網站經營及其傳播者,使用者應遵守中華民國刑法、兒少保護、通訊傳播與行政管理等相關法令,並同意下列規定:
- 散布猥褻物品(刑法第 235 條):嚴禁散布、播送、販賣或以他法供人觀覽猥褻之圖畫、錄音、錄影或其他物品。依司法院釋字第 617 號解釋,含有暴力、性虐待、人獸交等無藝術、醫學、教育價值之「硬蕊」內容絕對禁止;一般足以刺激或滿足性慾之「軟蕊」內容,未採取分級、年齡查核或警示等適當隔離措施即屬違法。本平台係公開新聞發佈服務,無法對讀者進行年齡驗證,故一律不受理情色、性暗示之稿件,亦不得為未設防護之成人網站、成人直播或成人影音平台刊登或導流連結。
- 兒少性剝削(絕對紅線):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 36 條至第 39 條等規定,嚴禁拍攝、製造、散布、播送、交付、公然陳列、持有或販賣兒童或少年之性影像、性暗示圖文,包含以 AI 生成之虛擬兒少性影像。違反者本平台將立即刪除、終止服務,並保留相關資料通報檢警機關。
- 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刑法第 319 條之 1 至之 4):嚴禁未經同意攝錄或散布他人性影像,或利用電腦合成(如 Deepfake、AI 換臉等技術)製作不實性影像並散布。涉及 AI 短劇或 AI 生成影像之稿件,使用者應確保所用素材未侵害他人肖像權、性隱私或其他權利。
- 兒少保護與分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出版品及錄影節目帶分級辦法):依《兒少法》第 43 條、第 44 條及第 46 條,兒少不得接觸有害身心健康之暴力、色情內容,限制級內容禁止對未滿 18 歲者為之,網際網路平台業者應採行防護措施;成人內容應列為「限制級」並明確標示限制級字樣與警語。本平台及合作新聞媒體屬一般公眾皆可瀏覽之網站,無法符合前述分級隔離要求,故限制級內容及其宣傳一律不得刊登。
- 廣電媒體零容忍(廣播電視法、衛星廣播電視法):內容不得妨害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主流新聞聯播網及電視台附屬媒體對涉及色情、性暗示之廣告與廣編稿採零容忍或最高強度審查,違者將面臨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裁罰,合作媒體得逕行拒刊或下架。
- 不實包裝與導流(公平交易法):嚴禁以不實包裝規避審查,例如宣稱為一般短劇、交友、娛樂或影音服務,實際導向收費情色直播、成人網站或詐騙網站。此類行為涉及引人錯誤之表示或表徵,將面臨公平交易委員會裁處。
- iWIN 通報與下架:依《兒少法》設立之網路內容防護機構(iWIN)如發現刊登內容或外部連結導向未設防護之成人網站或兒少違規內容,將發函限期下架,未配合者將通報主管機關開罰或執行 DNS RPZ(停止解析、阻斷瀏覽)。本平台接獲通知或自行發現時,得不經通知逕行下架、刪除連結或終止服務。
- 處置與賠償:稿件經本平台或合作媒體判斷涉及本條任一情形者,本平台得直接退稿、刪除、下架或終止服務,且概不退費。如因使用者違反本條規定,致本平台或合作媒體遭刑事追訴、行政裁罰、DNS 阻斷或受有其他損害,使用者應負全部法律及賠償責任(包含罰鍰、律師費及其他相關費用)。
第五條:【重要】超連結(Hyperlink)與導流免責聲明
本平台服務核心為「新聞稿件之成功刊載」,各大新聞媒體端點對於外部連結皆有嚴格的防詐與防制政策:
- 不保證超連結格式:本平台絕不保證新聞稿內之網址能以「可點擊之超連結(Hyperlink)」形式呈現,亦不保證能保留 UTM 等追蹤碼。
- 連結移除與純文字化:部分媒體會強制將網址轉換為「純文字」,或逕行移除所有外部連結與 QR Code。
- 退費限制條款:使用者絕不得以「新聞稿無超連結」、「超連結被移除」、「無法點擊導流」等理由,要求部分或全額退費、補發或撤稿。
- 凡記者署名、指定稿件路徑、特定產品連結等附加要求,均不屬於基本服務範圍。因各新聞平台規範各異,某一已刊載之新聞呈現格式,不代表其他稿件皆能比照辦理。
第六條:多平台連稿服務與補償機制
- 刊登不保證:選擇連稿發佈服務時,本平台將盡力協助將稿件發佈至合作之媒體網站。然受限於各網站連線狀況、伺服器狀態或各平台內部之內容屬性判斷標準,偶有無法成功刊登之情況。
- 補償措施:若發生部份合作網站未能成功刊登,本平台將以自有媒體網站資源為使用者進行增補刊登。使用者不得因少數特定網站無法刊登而要求部分或全額退款。
第七條:圖文規格與見刊期程
- 圖文限制:一般網站每篇新聞稿最多包含 4 張圖片及約 900 字內文;特定媒體(如「中央社」、「風傳媒」等)發佈之稿件,僅限使用 1 張圖片。
- 見刊時間與下架:各媒體網站的新聞稿保留時間長短不一(若有半年以上長期曝光需求,建議選擇「經濟日報」、「工商時報新聞網」、「中時新聞網」等方案)。各網站有其獨立之曝光期程,本平台不會因新聞到期下架而予以退費。
第八條:發佈後修改與撤稿
- 修改原則:新聞稿一經發佈,除非內容存在錯別字或人名、職稱等資訊誤植,否則本平台將無法接受任何形式的修改要求。請務必在送出發佈前,再三確認內容正確無誤。
- 撤稿處理:已刊登之新聞稿原則上不提供撤稿服務。若因特殊危機情況需強制撤稿,本平台將視情況協助處理,但使用者需負擔衍生之額外處理費用。
第九條:服務條款修訂
本平台保留隨時修改本服務條款之權利。修改後之條款將直接公佈於本網站,不另行個別通知。若您於條款修改後繼續使用本平台服務,即視為您已完全同意並接受該等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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